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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该永远记住这个“遗憾”,但是对应的法律问题还是要提示!
来源: | 作者:pmo741bbd | 发布时间: 2022-05-20 | 3053 次浏览 | 分享到:



    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04秒四川汶川发生8.0级地震,那一刻山川破碎举国悲恸。一年又一年过去了,汶川地震过去已经14周年了,时光改变了什么呢?家园重建,一切都在往着更好的方向前进中。


    同时因为地震引发的一系列法律问题,也随着时间逐渐浮现出来,这些法律问题又应该如何解决呢?




地震中意外离世的人身后事该如何解决?

     

      在地震中,家庭人员相继不幸遇难的,有些可能在地震发生时刻就同时失去了生命。这个时候继承就开始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1、**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此处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此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刚买的房子在地震中倒了,房贷还要偿还吗?

    

     如果房子已经交付使用,那么房贷仍然是要还的。但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出台特殊政策。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地震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属于不可抗力吗?

     

     地震显然属于《合同法》所规定的“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条件”即不可抗力。根据合同法第117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另外,当年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地震产生的损失,保险公司会赔付吗?


     一般来说会赔付。我国的人寿保险和意外伤害险一般是将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引起的意外伤亡纳入保险责任范围的。除自杀、斗殴、犯罪、战争、核辐射等原因外,一般而言,只要是意外事故引起的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受益人都能获得赔偿,其中包括地震、台风、海啸等自然灾害。如果购买的是财产保险,则需要注意保险是否将“地震或地震次生原因”规定在“责任免除”条款中。


     保险法第二十一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地震中“捡到的东西”可以占为己有吗?


     不能据为己有。暂时处于“无主”状态的财产包括地震发生后,无人认领或所有人死亡、失踪的财产,包括房屋、物品、现金、存款以及其他财产。对地震中发现的遗失物,基本原则是妥善保存不得据为己有。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民法典还规定,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应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如不知道权利人,要及时发布招领公告。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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